讀做一個人

讀明一點理

讀悟一些緣

讀懂一顆心

 

《讀書》

是一種享受,《深入經藏》更是讓眾生親嚐醍醐法味的最佳管道.在與讀書會友們交流討論中,開拓佛法的向度.人生有了佛法就能祥和自在,社會有了佛法就能尊重包容,世界有了佛法才能和平無爭。

  • 名稱: 雲水讀書會: 主辦單位:岡山講堂大崗山分會
    活動時間:113/05/15PM9:30-10:30
    活動地點: 岡山講堂滴水坊
    召集人:楊月鳳 帶領人/紀錄:游貴花
    參加人員:吳玉枝.馮淑娟 .鐘玉燕. 韋彬.呂秀美. 游貴花
    . 參加人數:6
    1.禮佛.開經偈
    2.內容: 「貧僧」有話要說二說 P17-P34
    大師對金錢取捨的態度摘要
    處理金錢 寧可無不預支
    第一個例子:本山功德主南豐鋼鐵公司的董事長潘孝銳居士,在我開山建寺之初,那個時候應該經濟非常困難,他將一顆印章交給我」但是我不能動用他的印章。我自己要有分寸。貧僧有貧僧的人格,我不去動用不屬於我的東西。

    第二個例子:日月光集團的創辦人張姚宏影女士,他又拿了五千萬台幣給我,叫我辦大學。但是我也不能接受,為什麼?因為辦大學不是我自己想辦就辦,我寧可以沒有,但我不能預支。這就是貧僧一生處理金錢的性格。

    第三個例子:知道月基法師有八百萬元存放在依嚴法師那邊,我就趕快叫依嚴法師拿去還給棲霞精舍的信徒。我不要這許多意外的財富。
    信眾往來 依法不共金錢

    常常有信徒知道我的性格,總特別在供養我以後,慎重的告訴我說:「這是要給您個人的,不可以給常住,不可以給佛光山。」我人都是常住的,身外之物,怎能不歸常住所有呢?我只想到整個常住,所以我都用常住的立場與他們來往。我的原則是,個人的名下不積聚金錢,
    在我的想法裡,所有的信徒跟我的關係是佛法的因緣,既是法緣,私人就沒有金錢上的來往。大家都是以佛法為緣分而交誼,所以一切的來往都以佛法作為標準。

    事實上,不錯,佛光山要建寺,必須要籌款,但佛光山在籌款上是有制度的,常住籌款必須由住持公告天下有緣人,他自然會前來幫助,這也與我個人沒有關係,是有緣人和佛光山建立的緣分。我一直主張,掌權的職事,不可以管錢,管錢的,都由沒有權力的小職事負責;因此錢財和權力要分開。

    成就學子 百萬人士興學
    像是辦大學這件事,現在台灣的信徒,知識水準提升,他們不只支持建寺,也有興學的觀念,願意栽培莘莘學子,讓下一代接受良好的教育。因此,我提出「百萬人興學運動」的建議,都是由佛光山歷任住持,和執行大學建設的慈惠法師他們去處理。這些也都是有期限的,每個人每個月繳交一百元,三年為期。它不是無限的,因為我不貪圖無限。

    唯有佛陀紀念館例外,它的花費浩巨,每日一開門,就需要各項費用支出。曾經我建議過,若是有人捐建佛陀紀念館,每個人贊助一萬元,他的名字可以刻在石碑上,對象以「千家寺院、百萬人士」為主,讓來到佛館的大眾知道,這裡的設施,就是有這許多人的護持而成就。寫一筆字 作為公益信託

    甚至,我在常住照顧之下,自己也有作務,有生產,為什麼?我出書,我有稿費、版稅收入,但我悉數都捐給常住,沒有留給個人。我也寫一筆字作為公益之用,因為有人來捐款,甚至有人一個館、一個館的來收購,這些一筆字的捐助究竟多少錢,我不曾過問,全由公益信託基金處理,我個人不能取用,至於如何使用,則由委員會作決定。我這一生不肯涉及金錢,化私為公,貧僧敢說,這樣的自我期許是有做到的。人家說「無官一身輕」,我是「無財一身輕」。我一生的歡喜自在,就是這樣得來的。

    我對於取財之道,也有我「星式」的風格,在此也向各位報告:

    財富觀念 信徒富寺廟窮

    第一、在我的思想裡主張,要「儲財於信徒」:

    我經常跟出家的弟子說,我們要「儲財於信徒」。假如有時候信徒過分的發心,超過他的能力負擔以外,我都會叫常住的人把捐款退回去給他。
    但在我的想法是,我要讓信徒富有起來,佛教才能富有,信徒不能貧窮。大家要了解,佛教事業需要財富,我們個人要錢沒有用。但是信徒需要有錢,因為他要發展事業,他要養家活口,因此,超額的捐款必須還給他們。

    所以,我一直主張不儲財於寺廟、不儲財於佛教,在我認為要讓佛教的信徒都要富有,他們富有了,佛教才會富有。這是我第一個財富的觀念。

    第二、興辦文教事業,要讓佛光山「窮」:

    興辦大學、雲水書車、雲水醫院,送醫療、圖書到鄉村、山區,辦報紙、辦電視台等等文化、教育事業,辦這麼多事業是為什麼?其目的就是要讓佛光山「窮」。

    一般的人都認為窮不好,但在我認為,窮,對佛光山的弟子會有幫助。因為窮,你要奮發向上,你要辛勤努力,你要精進不懈,你要力爭上游,你要發心光大常住。窮苦,才會讓人努力奮鬥進取,極力去尋找生存的前途。就等於佛陀說,修行人要帶三分病,才肯發道心。所以修行也要帶一點窮,才知道要向前走。大概我一生都是守貧、守窮,就知道為佛教要努力,所以也能為佛教創辦事業。

    給受之間 施比受更有福

    第三、珍惜信徒淨施的發心:

    我經常告誡佛光山的徒眾們,信徒一百元布施給佛教,那可能是他一整天的菜錢了,也可能是他一整個月薪水裡百分之幾的收入,他拿最真誠的心捐獻給常住,我們能隨便不當一回事嗎?一個人能「給」比「受」更有意義啊!

    對於「受」與「給」,我這個人感到「給」比較快樂,「受」雖不痛苦,但有負擔。因此,我生平喜歡給人,也為佛光弟子立了佛光人的工作信條:「給人信心,給人歡喜,給人希望,給人方便。」
    第四、布施要不自苦、不自惱:

    我們佛光山的信徒也真可愛,他們經常為佛光山出錢,一下繳納會費,一下點光明燈,一下這個活動贊助,一下又那個活動捐款,整年總有許多對社會、對人生有益的事情可以參與。我也一直警告佛光山的徒眾,要把信施和個人私有的財務分開。

    有的人對教育熱心,就不要他贊助文化事業;有的人對文化事業熱心,就不要讓他在教育上再支出;有的人在慈善事業上發心,就讓他專心做慈善事業;有的人歡喜法會共修,就讓他參與共修。因為分開,大家的負擔就不重,他的信仰就不會有壓力。重要的是,要讓信徒在不自苦、不自悔、不自惱的情況之下歡喜布施。

    施者受者 功德等無差別

    我也常說,佛教界的領導人,在領導信徒的時候,要懂得體諒信徒的生活,體貼信徒的辛苦,體會信徒的一切來之不易。所以,當信徒再給常住時,我們也要思考:我們自己又給了信徒什麼?

    所謂,捨得、捨得,要捨才能得,我們自己也要奉行。我一直鼓勵信徒在佛光山吃飯不必給錢,你在這裡吃飯就是功德。你布施,有功德,你接受人家的布施,一樣有功德。等於我們到寺廟裡捐獻、添油香是功德;在寺廟裡面喝口茶,吃碗飯也是有功德。跟佛門結緣,並不是說一定都要給才是布施,才是功德。接受,也是緣分,也是功德。佛經裡說,施者受者,等無差別。

    俗諺云:「大廈千間,夜眠不過八尺;良田萬頃,日食又能幾何?」所以,我們要比較的、要爭奪的又是什麼呢?一個人在世間上,你能睡多少、用多少,都有一定的,如果你超過了,那就會變成一個負債的人。

    佛光山常住為山上的徒眾建立了醫療、疾病照護、退休養老等制度,徒眾的食衣住行,常住寺廟也會全部為他們負擔。我也主張徒眾要孝養父母,所以現在不少徒眾的父母,都依靠他的兒女,住在我們的佛光精舍裡頤養天年。人常說,這世界上共產制度最進步,它讓社會貧富均衡、平等、不私有;其實佛教六和敬的僧團,本來就講「利和同均」,你看我佛光山比共產主義更共產、更落實。

    現在佛光山開山五十年。我都告訴宗委會的大家,不可以只想在錢財上儲財,大家要儲道,要憂道不憂貧,要鼓勵修道,有道就不怕沒有錢財。我們也要把大眾的道糧預備好,因為不能吃了今天望明天,明天吃了望後天,那是攸關大眾的慧命,怎麼能不預備呢?我的意思是,我們可以窮苦一點,寺廟基本可以儲糧一年,但不可超過三年,超過三年,就會變成積聚儲蓄,那是非法的。這就是我對儲財的想法。

    所以,我對於這十方供養的應用,其實說起來,也沒有什麼祕密,「猶如木人看花鳥,何妨萬物假圍繞」,這些總總,原本什麼就都不是我的,是大家的、是十方的,在我,也只是「百花叢裡過,片葉不沾身」。
    最後,還有一件事跟大家報告,記得佛光山開山之初,有一些出家同道之人到山上來參觀,看到前面高屏溪的水一直向外流,就警告我說,這個佛光山地理不好,水都流出去了,保不住錢財。但我聽了非常歡喜,因為水就是法財,佛法要長流,這是我們的目的,所謂「法水長流五大洲」,不就是我們的願望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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